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法人借款不抵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公司法人借款不抵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欠债会追究法人个人财产抵债吗?
答: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追究法人个人财产抵债的,法人如果是公司股东的话,以其个人出资额或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一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法人代表被判刑的,其应支付的赔偿应当由他的个人财产负担。其个人无其他财产的,可以转让、拍卖其在公司中的股权,股权无法转让的,可以用股权抵债。
2、对于公司法人代表(股东)的个人债务,不得以处分公司财产的形式清偿。因为公司法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与股东个人财产权是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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