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人委托授权投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人委托授权投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招标人相关权益人可以自己投标吗?
可以。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可以参与投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应回避: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与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互为控股火参股的。
4、与招标代理机构互为任职或工作的。
5、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招标人相关权益人是不可以自己中标的。
招标人掌握了大量工程的前期信息,如果相关权益人中标,将会对其他潜在投标人造成不公平,另外如果是相关权益人中标还容易发生利益输送,容易造成工程腐败,形成豆腐渣工程,产生各种各样的腐败。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某某,以分公司(企业非法人)名义投标,可以吗?
这个看标书具体要求, 一般因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实际是以总公司名义投标,只不过在应标书中明确这个标由该分公司(或为主)来具体实施而已。
这样用总公司的资质等就没有问题。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法人,那么总公司的委托书就是多余的,其资质自然也不能用总公司的,只能说明能够得到总公司的相关支持。法定代表人签章是什么意思?
签章就是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按照签章的性质可分为法人单位的盖章和自然人的签章。
法人单位的签章:一般公文只是在公文末尾的单位名称上加盖法人章(公章);部分涉及法定代表人责任的公文,除有单位名称和公章外,还要法定代表人手写的签名并加盖私人印章。
自然人的签章,在文档的姓名栏手写签名并加盖当事人的私人印章。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条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以上资源来自于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人委托授权投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人委托授权投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