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居委会 法人代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居委会 法人代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业委会可否转型为居委会进而成为特别法人?
业委会不能转型为居委会进而成为特别法人。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不能成为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要成为法人,必须满足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等条件。因此,业主委员会由于不具备这些要素,不能成为法人1。
村委会和居委会属于什么机构?
根据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根据我国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村委会和居委会 是基层群众组织,是基层管理部门,主要管理辖区的内部事务,和党务工作,是上传下达,具体落实的基层部门。
不是党政机构,但是又提现着一些功能。
这次改革,要求村委会和居委会都要办理代码证,不是法人,也不是企业法人,机关法人,是属于非机构组织。独立承担一定的责任。
属于政府机构,村委会和居委会是我们国家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机构,属乡镇或办事处政府直接领导,管理,他的职能主要负责上传下达,领导村民或居民发展经济事业,管理村中或居民的一切事物,包括文化,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等,凡是涉及到与村民或居民相关的事项都由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处理。
居民委员会属于什么投资人类型?
居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属于“特别法人”投资主体性质。
在我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数量众多,但由于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其民事主体地位,在一些情况下这些组织不能顺利从事民事活动。
因此,草案增加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扩展资料:
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及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4,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5,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可以的,集体所有制的确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并没废止,所以社区居委会作为投资主体,成立集体所有制或者集体经营单位,有“法”可依;同时“法无禁止即自由”,法律也没有禁止“社区居委会作为投资主体,成立集体所有制或者集体经营单位”。
居委员在改革开放之前是作为城镇行政管理的基层组织,是人民群众(居民)与政府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起到上传下达,布置任务,组织群众,动员群众,响应政府号召的作用,自然这种居民委员会属于政府付一定数量经费以保持正常运转。
改革开放之后,很多原先行政府行政功能的组织机构转到社区物业属下,如物主管委员,自然其投资人是物业公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居委会 法人代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居委会 法人代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