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变更法人税务麻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变更法人税务麻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般纳税人变更法人是不是很麻烦?
;不是太麻烦,首先要新老法人代表同去公证处办理股权转移手续,然后持新法人代表的证件到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即可。变更法人的具体流程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需要的资料如下: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新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一式两份的税务登记变更表;
5、经办人身份证。
工商法人变更了税务没变新法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新法人找不到了,无法变更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工商登记后30日内变更相应的税务登记,否则税务机关要处罚。再说,法人找不到,等于“失联”、“走逃”。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一、走逃(失联)企业的判定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二、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一)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新法人拒绝去税务局办理法人税务变更手续,公司在税务局成了非正常户,原法人该怎么办?
非正常户变更法人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等,变为正常户后才可变更法人。 变更法人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变更,需提供如下资料:
1.《公司法人变更申请表》(工商局提供);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变更企业法人);
4.新法人代表简历表(工商局提供)、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拿到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后,再去国、地税办变更登记,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1、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2、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 3、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变更法人税务麻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变更法人税务麻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