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竞业协议法人变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竞业协议法人变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人离职是不是必须签竞业限制?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法人离职是否必须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一些地方,雇主可能会要求法人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以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和机密信息。
然而,在其他地方,竞业限制协议可能被视为对个人自由和就业权利的限制,因此可能不是必须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雇佣合同来确定。
员工同时任职于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应该怎么签订《竞业协议》?
1、A和B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之间没有业务往来,或者关联交易?我不信,我猜A公司是B公司的供货商或B公司是A公司的供货商,或者说直白点,有一家公司是为另一家公司开一部分发票的,为了所谓的合理避税,根据提问内容,我分析B公司是主体公司,A是为B服务的;
2、我建议让小小在A公司也投资作为股东,且在两家公司投资比例一致,把你们之间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比签什么保密合同都管用,只有利益才能束缚人心,也只有利益才能让大家同舟共济。
1.对于A公司,小小是员工,可以正常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2.对于B公司,小小是股东,虽然提供劳动,但我国不认可双重劳动关系,故其无法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员工。
3.解决方案:以A公司名义委派小小承担B公司工作,针对B公司的工作内容在其与A公司的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中加入相关要求。如果AB两公司业务领域相同或相近,一份竞业协议已经解决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竞业协议法人变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竞业协议法人变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